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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案件
07-07
【污染环境】律师提出无罪意见,成功取保后撤案
本案当事人家属在找到我所之前他已经找过很多律师了,但因为当事人本人是某知名老总,企业中很多职位要求是没有犯罪记录的,所以她最大的诉求就是无罪,再加上污染环境罪要求对辩护人有相关的化学知识,所以鲜有律师能够接受这个挑战。经过我所指派,赵钰律师介入该案,经律师会见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分析其确有可能无罪。
07-07
【洗钱】数千万,律师提出法律意见,检察院予以撤诉
某区厅局级干部因贪污贿赂案件被判以重刑,同时,该领导的“小姨子”王某涉嫌洗钱罪,涉案数十套房产,价值数千万,被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后当事人上诉,二审法院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07-07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茅台等名酒数百瓶,不予起诉!
涉嫌销售大量假冒茅台酒、五粮液等品牌白酒被抓获,经律师辩护对于部分假冒白酒通过物品摆放位置、来源渠道等客观事实证实嫌疑人主观并不明知为假酒,经过两退三延,当事人终获不起诉!
04-14
【贪污】数额巨大 终获无罪
被告人刘某被指控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有财产260余万元,贪污数额巨大,量刑建议八年至九年半,律师提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被告人贪污罪依法不能成立的辩护意见,庭审后检察机关撤回起诉,被告人实获无罪。
04-14
【职务侵占】律师力证无隶属关系 职务侵占罪不成立
被告人名义上是公司业务员,但未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该公司打卡上班、不享受该公司工资及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双方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身份,法院判决被告人职务侵占罪不成立
04-14
【寻衅滋事】律师介入提出无罪意见成功不予起诉
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马红娟律师担任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的辩护人,律师提出无罪意见并建议不予起诉,检察机关完全采纳了律师意见,对徐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徐某获得实质无罪。
04-14
【聚众斗殴】大规模聚众斗殴 律师辩护 不予起诉
丁某某10余人与于某某等10余人相约在天津某学校对面的小树林见面,见面后双方人员即互相争执、辱骂,后发生肢体冲突,互相殴打、拳打脚踢,致多人轻伤二级、轻微伤的严重后果。后公安机关以聚众斗殴罪将丁某某刑事拘留,律师介入后提出不予逮捕法律意见,检察机关采纳了律师意见,对丁某某不予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律师在查阅案卷后提出犯罪情节轻微建议不予起诉的意见,检察机关充分考虑律师意见,对丁某某作出了不予起诉决定。
04-14
【保险诈骗】16万余元 律师提出无罪意见 获无罪
曹某某因涉嫌保险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家属委托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马红娟律师担任曹某某辩护律师,律师介入提出无罪意见,先成功取保候审,后成功撤案,曹某某获得实质无罪。
04-14
【非法经营】1818万 律师力辩 发回重审
李某某及其单位在未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合作非法经营液化天然气,数额达人民币1818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
04-14
【虚开专票】税款60余万元,律师提出无罪意见,最终撤案处理
天津某金属材料公司与天津某服务公司在没有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向该服务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0余份,价税合计420万余元,税额60余万元。韩某系该服务公司财物负责人,按照公司负责人的指使,实施了资金回流行为。如果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成立,当事人韩某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金额60余万元,已经达到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的标准(50万元),面临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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