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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小区违章建筑,律师助当事人成功维权联系律师

一、案情简介

许女士在2015年向某房地产公司(下简称“开发商”)购房,同年12月办理了交房手续,原本按照《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应最迟于2016年12月为许女士办理产权证。但由于案涉小区存在违章建筑,开发商于2018年中旬才将房产证办理下来。这期间,许女士多次与开发商沟通,开发商并没有实质解决问题,故许女士认为开发商给自己造成了损失,诉至法院,请求开发商向其支付违约金8万余元。

二、律师工作及代理意见

本案中,本人代理许女士。在庭审中,开发商对于小区多户业主延迟办理房产证事宜是认可的,但认为未能办理房产证的原因系小区内存在多处违建,行政主管部门以此为由不予办理。所以未能依约办下房产证,开发商是可援引不可抗力免责的。

法官也认为开发商未能办理房产证情有可原。对于此案,法官依法调取了关联案件中法官向行政主管部门人员进行询问的笔录,我方在笔录中发现开发商亦存在未按规划建设的情形,故我方通过对案件的分析,从以下两方面对法官进行说服:

开发商存在未按规划进行建设的情形,其存在违约行为,与未能办理产权证存在因果关系;

由于部分业主的房产存在违建,未能办理初始登记”,不属于“政府不可抗力”的免责事由。不动产登记中心不予办理登记,是因其他业主的拆改行为而导致,本质上仍是开发商对许女士违约。

三、裁判结果

        最终,我方观点得到法院的认可,法院判决开发商赔偿许女士违约金8万余元,许女士成功维权。在此提醒读者们,开发商一个小小的违约行为,也是涉及到专业法律问题的,维权成功与否,更需要从专业的角度进行分析,从而说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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